嵩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平台保密及流量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 河南省 | 洛阳市
发布时间:2小时前
项目编号:DH2025-011
招标单位:嵩县人民法院
预算金额:60.48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5-02-13
投标截止时间:2025-02-18
开标时间:2025-02-18
项目名称:嵩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平台保密及流量服务采购项目
联系方式
0379*********
联系人:赵**
招标人
0379*********
联系人:王**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

一、项目概况

嵩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平台保密及流量服务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米,芳林大厦**楼****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

*、项目名称:嵩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平台保密及流量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嵩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平台保密及流量服务采购项目,共一个包(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地点:洛阳市嵩县;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申请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注:(洛财购【****】**号)文件补充说明中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他们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不得以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而将其作为资格条件排除在外。本项目取得营业执照的前述特殊行业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米,芳林大厦**楼****室)

*、方式:

*.*现场获取: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现场获取: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现场获取: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加盖公章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获取文件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网上获取:将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com,发送后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信息填报。

*、售价:***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北京时间)

*、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米,芳林大厦**楼****室。

六、开启

*、时间:****年********(北京时间)

*、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米,芳林大厦**楼****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donghongjianshe.cn/)》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嵩县人民法院

址:洛阳市嵩县白云大道**号

人: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室

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com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女士

联系方式:****-********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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