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本溪市中心医院全院机动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号华润大厦B座****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LH-****-***-**
项目名称:本溪市中心医院全院机动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折扣率***%
采购需求:(公务用车(包括轿车、商务车、轻型小货车及院区之间的摆渡车辆用车)定点维修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为*年(具体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折扣率***%
采购需求:(***急救;专业医疗用车定点维修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为*年(具体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本项目各包组可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为*年(具体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车辆维修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号华润大厦B座****室)
方式:现场领取;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解放北路***号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解放北路***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溪市中心医院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号
联系方式:季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号华润大厦B座****室
联系方式:王一迪、刘戎、王亚男、芦玲玲、许帅宏、李馨悦***-********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一迪、刘戎、王亚男、芦玲玲、许帅宏、李馨悦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