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徽阳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新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污水处理站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告 湖北省
发布时间:12月21日
项目编号:20241112183814699
项目名称:湖北徽阳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新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污水处理站项目
联系方式
1589*******
联系人:胡**
单位: 湖北徽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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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

湖北徽阳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新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污水处理站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湖北徽阳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新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污水处理站项目(项目编号:*****************)项目,于****年**月**日**时**分 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武汉千水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时**分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徽阳新材料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湖北徽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月**日

湖北徽阳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新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污水处理站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湖北徽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采购人地址:

三、公示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 **时**分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五、项目概况:

申请科室: 工程管理部

项目名称:湖北徽阳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新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污水处理站项目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参数:

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七、其他事项:

八、联系人:胡爱华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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