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募湖南江永锐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评估机构的公告
根据江永县人民法院(****)湘****破*号民事裁定书,已依法受理湖南江永锐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湖南众睿律师事务所永州天元会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担任管理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债务人名称:湖南江永锐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案件编号:(****)湘****破*号
管理人:湖南众睿律师事务所永州天元会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评估基准日:破产案件受理日
二、工作内容
*. 完成债务人整体资产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无形资产、应收账款等资产及负债;
*. 出具市场价值及模拟清算状态下的基准日价值评估报告;
*. 根据处置需要出具单项资产专项评估报告;
*. 参与债权人会议并解答相关专业咨询;
*. 自选定之日起及时调配人员配合现场工作;
*. 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评估报告。
三、参选资格
*. 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及资产评估资质证书;
*. 与本案无利害关系;
*. 近三年无重大违规记录及失信情形;
*. 具备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评估经验者优先。
四、报价要求
*. 采用全包干报价(含税及差旅等全部费用);
*. 报价须覆盖全部服务内容及可能补充事项;
*. 评估机构能接受待破产财产完全变现后支付评估费用。
五、选聘程序
(一)文件提交
请于****年*月**日前(以签收为准)将密封参选文件寄至: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道县湘源大道中央名邸*楼
收件人:蒋律师(***********)
参选文件应包含:
*. 机构资质证明文件
*. 服务方案及报价单
*. 项目团队简历
*. 承诺函(模板见附件)
*. 其他补充材料
(二)遴选标准
根据机构资质、业绩经验、服务方案、报价合理性等综合评定,择优选定一家机构并报法院备案。
六、特别声明
*. 未入选机构恕不另行通知
*. 中选机构须在收到通知后*日内签订委托合同
*. 参选方须对知悉的案情信息严格保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律师
电话:***********
邮箱:********@qq.com
湖南江永锐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