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HJZCG****-ZX***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科技馆展品更新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磐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经开区云湖路与集贤路交口西南侧
成交金额:叁拾柒万陆仟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金寨县科技馆展品更新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对金寨县科技馆一楼大厅部分区域进行改造,在原有场地的基础上布展以提供科技馆公共服务,并配套相应的展项。项目设置展项及其他设备共*件。 服务要求:包括项目涉及改造区域原展项拆除;新展项内容深化设计;展项的设计、研发、制作、布置、装饰、运输、安装、调试;项目涉及区域内的展示环境深化设计;项目涉及区域内的环境布展施工;项目整体预验收和竣工验收;项目售后维护保修。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符合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功立、余波、汪永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金寨县莲花山路,联系电话:****-*******。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金寨县科学技术协会
地 址:金寨县梅山镇梅江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寨县建设项目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金寨县新城区皖润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