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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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保余路(后庙路至嵩江西路)拓宽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公告
项目编号:A******************* 致: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及招标文件需要澄清、修改的内容,作统一答复,本次澄清、修改文件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一、招标文件修改(共*项) *、原招标文件时间安排表为:“
”,现该条内容修改为:“
”。 *、原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概括: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建设规模:南北走向,南起后庙路,北至嵩江西路,道路长度约***.*米,标准路幅宽度**米,因交叉口间距较小,渠化后渠化段相接,故实际本段路幅宽度为**米,双向*车道。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千米/时。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管线(污水、雨水、电力、给水、通信及燃气等)及道路附属设施。,建设地点:保余路(后庙路至嵩江西路)。 招标范围:保余路(后庙路至嵩江西路)拓宽改造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改为“*.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工程路线全长约***米,道路标准横断面宽度为** 米,本段道路横断面宽度为**米。工程建设标准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公里/小时。建设地点:鄞州区钟公庙街道。*.*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通科技设施工程、景观工程、电缆排管及余方弃置等内容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施工总工期:***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报告上的时间为准。*.*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二、本澄清修改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相同内容同步调整,其余按原招标文件内容执行。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南部新城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宁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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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