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北京新能和再生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 * 号院 * 号楼(金源时代商务中心 * 号楼)**(**)层二单元(B 座)*F-* | ***,***.**元 |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北京新能和再生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 | 其他服务 | 成都简阳环保发电厂第二轮第三方驻厂监管服务 | 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 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 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
李波、唐志华、曾晓红、宋安文、徐磊(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规定的标准收取。(注:①服务招标(***万以下按中标金额的*.*%计取);②代理费用不足****.**元按****.**元计取)。 银行转账相关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四川川维锦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阳支行 帐 号:******************** 转账事由:备注招标项目名称+成交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一)本项目备案号为[********************[****]*****],本项目编号为N****************。
(二)采购品目:C********其他服务
(三)本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元
(四)监督机构:简阳市财政局;联系电话:***-********。
(五)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七)付款时间和方式:
①每年分*期支付,每*个月支付一次,投标人根据季度考评结果办理请款手续,采购人收到投标人提交的请款资料和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②每年分*期支付,每*个月支付一次,投标人根据季度考评结果办理请款手续,采购人收到投标人提交的请款资料和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③每年分*期支付,每*个月支付一次,投标人根据季度考评结果办理请款手续,采购人收到投标人提交的请款资料和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④每年分*期支付,每*个月支付一次,投标人根据季度考评结果办理请款手续,采购人收到投标人提交的请款资料和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名称:简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简阳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四川省简阳市射洪路南段***号
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川维锦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墨香路**号*栋*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
四川川维锦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