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
*、项目名称:河南省绿城监狱执法记录仪及采集站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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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 |
河南省绿城监狱执法记录仪及采集站设备采购项目 |
河南锦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明达路*号*号楼*单元*层东户 |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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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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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法记录仪 |
警翼 |
DSF-JLYF*A*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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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视音频数据管理平台 |
警翼 |
DZZJ-BZ-*.*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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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器 |
超云 |
R**** |
*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代玉、朱亚平、蔡振伟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参考河南省招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资智采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质疑函的内容按财政部**号令的规定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成交供应商得分:**.**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绿城监狱
地址:郑州市西三环中段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国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冬青街**号B区***号
联系人:杜聪、李伟荣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聪、李伟荣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