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天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DZTH****-CS****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景购****B********* | ****年行政管理及办案经费项目(上缴上级支出) | * | 项 | *******.**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依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所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简化。简化后,供应商只需以书面形式提供规定格式的《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即可替代以上材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 业及残疾人福利单位的产品的价格给予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或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CA 证书登录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地点:昌南新区景兴大道与纬二路交界处景德镇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开启: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
地点:昌南新区景兴大道与纬二路交界处景德镇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昌江区西山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景德镇市昌江区玖域壹品**-*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