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港市城区防洪工程郁江江南大堤设计变更服务(项目编号:GGZC****-D*-*****-GSZX)单一来源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 ****-**-** **:** 阅读次数: ** 】【我要打印】【关闭】 |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港市城区防洪工程郁江江南大堤设计变更服务(项目编号:GGZC****-D*-*****-GSZX)单一来源结果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贵港市城区防洪工程郁江江南大堤设计变更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GGZC****-D*-*****-GSZX 三、采购服务的说明:对江南大堤渡冲防洪排涝闸出水口位置和*+***~*+***、*+***~*+***段防洪堤的堤轴线进行设计变更。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壹佰伍拾贰万伍仟捌佰元整(¥*******.**)。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贵港市城区防洪工程郁江江南大堤(*+***~**+***)段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技施设计原通过公开招标确定贵港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为勘察设计单位。在实际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原江南大堤渡冲防洪排涝闸出水口位置与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安置问题相冲突;又因原规划堤路园中的园博园已异址,原设计*+***~*+***、*+***~*+***段防洪堤的堤轴线横穿村庄和社区居民集中区,导致部分居民居处于防洪堤外江侧,洪水来袭时将无法保障该部分居民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需要进行设计变更。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确需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应当由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五条“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原双方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第*.*.*款“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的规定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规定,本设计变更服务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贵港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地址:贵港市金田路市防汛大楼**楼 成交金额:壹佰伍拾贰万伍仟捌佰元整(¥*******.**),实际结算时按变更部分初步设计批复的科研勘察设计费计算,若实际批复的科研勘察设计费不足壹佰伍拾贰万伍仟捌佰元整(¥*******.**)的则按实际批复的金额结算;若超过壹佰伍拾贰万伍仟捌佰元整(¥*******.**)的则按壹佰伍拾贰万伍仟捌佰元整(¥*******.**)结算。 七、采购人员名单:黄寿颖、高叶俏、黄文静、杨红群、庞社才 八、公告期限:至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九、网上查询: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gzfc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 十、联系事项: *、采购人:贵港市城区防洪管理处 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黄寿颖、****-******* 采购人地址:贵港市金田路市防汛大楼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黄艾,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大西南农产品综合市场**栋*号 *、监督部门: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 潜在供应商认为本单一来源结果公告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贵港市城区防洪管理处或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情况记录
****年**月**日 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情况记录.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