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EP-SZCG*******A-重*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中心血站机采血小板管路采购项目(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天哲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号永惠大厦****室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捌拾陆万元整(*******.**元)
评审报价金额:壹佰捌拾陆万元整(*******.******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宿州市中心血站机采血小板管路采购项目(三次) 服务范围:*、宿州市中心血站目前投入使用的血小板双采机为 Trima Accel 便携式血液成分分离机 UPP 程序,此设备是原装进口血小板采集设备,用于血小板采集。Trima Accel 便携式血液成分分离机 UPP 程序配套耗材是专机专用,设备与配套耗材为全封闭采购,采集通道不开放。本项目采购 Trima Accel 血小板/血浆收集装置 *****(双份管路)****套,用于血小板采集。 服务要求:按采购人要求完成 服务时间:**日历天(供货期为* 年,采用“*+*”形式签订合同,如双方无异议,经过管理部门同意,下一年续签) 服务标准:按采购人要求完成 |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孟庆军(组长),韩洁,吕增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招标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起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绿城兰园,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宿州市中心血站
地 址:宿州市中心血站
联系方式:***********
名 称:安徽起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绿城兰园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忍、王斌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