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杏贾路(永和路-郑密路)道路工程基坑监测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杏贾路(永和路-郑密路)道路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比选人为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比选代理机构为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基坑监测进行比选招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郑州市杏贾路(永和路-郑密路)道路工程基坑监测;
*.* 项目规模:郑州市杏贾路(永和路-郑密路)道路工程雨污水工程等需要开展安全监测的基坑工程。
*.*本项目划分为*个标段;
*.*服务范围:郑州市杏贾路(永和路-郑密路)道路工程支护结构、周围岩土体、地下水及周边环境(临近房屋建筑、重要道路等)监测等;
*.*服务周期:主体结构施工全过程;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现行的有关的规范及标准要求,并出具满足规范要求的监测报告。
三、应答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应答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士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士工程专业(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并出具在本(分)公司交纳的社会保险金证明(或养老保险);
*.*业绩要求:应答人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项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或协议书);
*.*信誉要求:①应答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②应答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网页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应答人需承诺****年*月*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承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四、比选文件获得方法及时间
*.*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年**月**日**时**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pdf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联系人。
(*)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全称+联系方式”,经审核合格的应答人将回执邮件,应答人按照邮件内要求进行项目登记。不合格的应答人将回执邮件,告知未通过原因,应答人补齐后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可重新发送邮件,未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重新按要求发送邮件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五、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应答文件递交地点为:郑州市城乡建设局会议室;
*.*应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本项目联系事项
比选人: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 址:郑州市淮河西路**号
联系人:孙老师
邮 编:******
比选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范先生
电 话:****-********,********
邮 箱:****************@***.com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