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淳安县千岛湖实验学校的委托,就****年*月-****年*月淳安县千岛湖实验学校食堂主副食品统一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年*月-****年*月淳安县千岛湖实验学校食堂主副食品统一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AZBDL****ZC-*** 号;
三、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配送内容 |
服务期限 |
单位及数量 |
备注 |
淳安县千岛湖实验学校食堂所需的粮油类、果蔬类、冷冻类、鲜肉类、其他食品(干货类、点心类、蛋奶类、水产类、豆制品、调味品等与食品安全密切相关的原辅材料)的供应及配送服务 |
服务期限:*学年【经考核,学校满意率高(即考核分数在**分及以上),服务质量好的投标人可延长*学年的服务期限】,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
*项 |
/ |
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年*月*日以来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与分包。
投标人特定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有履行本项目所需的经营配送场地。
*.投标人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新版五证合一)且在有效期内。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年**月**日至****年**月**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下午*:**-*:**。
报名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号公路大厦*楼招标采购科。
标书售价:***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止
八、投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号公路大厦*楼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年**月** 日**:**时整
十、开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号公路大厦*楼开标室。
十一、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管投诉受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质疑受理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号公路大厦*楼;
联系人:余八景;联系电话:****-********。
十二、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交付方式:电汇/汇票/支票/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元)应于****年** 月**日**:**时前交至以下帐户。
户名: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杭州淳安支行
账号:********************行号:************
联系人:何蓉联系电话:(****)********
十三、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法人本人报名的请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经营配送场地证明文件。【房产证(如未办理房产证的,则提供房产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租赁的房产还需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号公路大厦*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红萍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淳安县千岛湖实验学校
采购方联系人:王菁 联系电话:***********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