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广陈镇高新村道路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平湖市广陈镇高新村道路修复项目 ,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 平湖市广陈镇高新村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本工程位于平湖市广陈镇。
*.* 建设规模:本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水泥道路约****m*,现状水泥道路拆除并修复、拓宽约****m*及土方回填等(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高新村道路修复施工图纸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工 期:*个月。
*.* 本次招标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具有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 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且每个月人数在 **人及以上 。由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社保证明的 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有效 ,除此以外一律不予认可)。省内投标人的社保证明格式仅限于“浙江政务服务网”等网络端下载打印的加盖电子印章扫描件。省外投标人必须为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如省外社保管理机构实行社保网上办理的,可以提供该机构出具的加盖电子印章扫描件。
*.*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湖)(************************************************************)。
*.*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 ********* @qq.com ,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 年 * 月 * 日.招标人将于 **** 年 * 月 *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为 网上招投标平台。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湖)(************************************************************) 网站发布。
*.*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企业注册流程到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湖)(************************************************************)办理。
*.*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元人民币,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网银(除超级网银外)、保险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人通过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转账至指定账号(系统自动生成虚拟账号)。未按《平湖市小型工程相关操作手册》中方式交纳及其它原因导致缴纳保证金无效的后果自负。(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前三个工作日前提交,确保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到账) 。
*.*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招 标 人: 平湖市广陈镇高新村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嘉兴市中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平湖市广陈镇 地址: 平湖市漕兑路**号(总商会大厦B幢**层)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吴女士 联 系 人: 冯女士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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