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便携式彩超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其它公告
四川省 | 成都市 | 金堂县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1-04-09
项目编号:5101212021000059
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便携式彩超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一、项目编号 |
****************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便携式彩超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包:成都壹菲科技有限公司 **包:四川江润河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包:成都金牛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金科南路**号IP科技中心*栋*楼*号室 **包: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科南路**号*幢***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包:******元 **包:******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货物类: **包: 名称:便携式彩超 品牌:迈瑞 规格型号:M** 数量:*套 单价:******元 **包: 名称:经颅多普勒诊断系统 品牌:悦琦 规格型号:TCD-****T 数量:*套 单价:******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组长:何伟(SC*******),成员:简国忠(SC*******)、杨安东(SC*******)、谢碧俊(SC*******)、李珺(**包采购人代表)、廖明(**包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包:****元,**包:****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一、本项目情况: *、计划编号:**-*。 *、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品目名称: A****** 其他医疗设备。 二、监督管理部门:金堂县财政局,联系电话:***-********,地址:成都市金堂县迎宾大道一段***号。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号”)。 *、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号”)。 五、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六、已做需求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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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 |
地址: |
成都市金堂县金广路***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号*栋**层*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雨霏;联系电话:***-******** |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闫女士、罗女士 |
电话: |
***********、*********** |
十、附件 |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评审文件: |
附件 |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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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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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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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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