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年度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年度高新区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补贴企业在高新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缴纳各项税收,无偷税、骗税和抗税行为,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
(二)申报人员为企业一线在岗职工,与所在企业签订*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年,所从事职业(工种)属于《宁波市级统筹区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年)》(附件*)范围,并持有相应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年及以上,或持有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证书*年及以上。
(三)对符合条件的职工,企业应在本单位内公示*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申报。
二、注意事项
(一)在甬人社发〔****〕**号文件施行前,已经申报享受未期满的,按照原规定及标准享受至期满(即技师、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分别按***元、****元的标准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年,*年内申领完毕)。达到退休年龄或退出岗位时,终止享受。对企业职工有欠缴和补缴基本养老、基本医保、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情况的,其欠缴和补缴的月份不计入享受月份。
(二)首次申领补贴的(不含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企业编制人员),按照甬人社发〔****〕**号文件要求及标准(技师一次性补贴*万元,高级技师一次性补贴*万元)申报补贴。首次申报原则上按企业纳税地申报,企 业纳税在市本级的,根据企业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地申报。
(三)每位技师或高级技师岗位补贴累计只能享受*次。
三、申报流程
第一步:网上申报
申报企业登录职业培训公共服务网(***************************),从企业用户入口端完成注册后,经所在区管理员审核同意,在****年*月**日前提交补贴申请,完成****年度紧缺岗位补贴材料的网上材料报送;
第二步:纸质材料报送
企业在网上提交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年度本企业符合条件职工的材料报送至高新区人社中心,需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 《申报单位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汇总表》(完成网上报表填写后可下载打印,打印后须加盖单位印章)须在备注栏注明已累计享受补贴月数;
*. 企业公示情况说明及公示文稿原件(附件*);
*. 职工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各*份,提供材料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印章(第二次及以上申报人员不需要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单位盖章、查验原件)。
四、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及咨询电话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高新区人社中心(广贤路***号)****办公室。
联系电话:********。
附件: *.宁波市级统筹区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年).docx
*.企业公示情况说明及公示文稿参考样式.docx
宁波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