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SHLY-****-**号
*、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职业技术学院伊滨校区一期绿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
本项目为洛阳市职业技术学院伊滨校区一期绿化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洛阳中京丽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定鼎南路文宣巷*号院 |
******.**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洛阳市职业技术学院伊滨校区一期绿化服务项目 |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达到河南省城市绿地三级养护标准 |
*个月 |
达到河南省城市绿地三级养护标准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刘予凤(评委会主任)、梁志青、李志国(采购人评委)
四、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道*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号恒生科技园A-*幢****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方式:****-********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