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年农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四标段二次
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泌资建【****】***号
泌阳县****年农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四标段二次开标会议于****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在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准时召开。
一、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泌阳县境内。
*、建设规模:共建**cm厚文化广场****㎡,配套广场道牙、舞台、太阳能路灯、健身器材、花架、阅报栏、公厕等。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等全部内容。
*、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工期:**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招标公告发布的日期及媒介:
发布的日期:****年*月**日
发布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三、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四、中标信息:
推荐名次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 (元) |
项目经理 |
质量 承诺 |
工期(日历天)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驻马店市圣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
张婷 |
合格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河南水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郝国伟 |
合格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河南昌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耿攀攀 |
合格 |
** |
五.评标结果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评标结果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注:*、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单位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年*月**日至****年*月**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予受理。
*、投标人对招标人质疑回复不满的,可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投诉函须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携带单位公章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未按要求提交的投诉函将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泌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
地址:泌阳县人民会堂院内
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号
泌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