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朝阳市喀左县飞地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给排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经由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发改委备案。招标人为朝阳喀左经济开发区久兴基础设施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朝阳市喀左县飞地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给排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朝阳喀左经济开发区(飞地经济产业园) *.工程规模:本项目铺设给水管网****m,雨水管网****m,污水管网****m,并配套设置阀门井、检查井、沉泥井等附属设施。 *.本公告共划分为*个标段 | ||||||||||||||||||||||||||||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并且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及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以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委托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承担,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包括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方)。*.本项目EPC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 ||||||||||||||||||||||||||||
四、投标 | ||||||||||||||||||||||||||||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 *.现场投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B三楼),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http://ggzy.chaoyang.gov.cn递交到投标人指定栏目。 *.开标时间:****年**月**日 **时**分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元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办理的电子担保保函。 [点此可办电子投标保函]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领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领取地点: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http://ggzy.chaoyang.gov.cn下载领取招标文件。 | ||||||||||||||||||||||||||||
六、其他说明 | ||||||||||||||||||||||||||||
*.*本项目采用远程直播开标,投标文件需要用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生成上传;解密时限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分钟内(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登录交易系统进入所投开标项目,使用CA锁解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