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检察分院机关食堂食材及调味产品采购 (项目编号:***************** )采购已经结束,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塔城地区检察分院机关食堂食材及调味产品采购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人:武文斌
项目联系电话:***********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编码:******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名称:塔城地区本级
报价起止时间:****-**-** **:** - ****-**-** **:**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塔城地区 塔城市 新疆塔城市六合广场
采购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胡振军 ***********
采购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A
采购单位预算编码:******
三、成交信息
成交日期:****年**月**日
总成交金额:**.* (万元)
成交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元)
*
塔城市红巧水果蔬菜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和平区团结路北侧红桥小区二期办公楼*幢***
******.**
四、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成交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成交金额(元)
报价明细
*
综合零售服务
-
-
*批
******.**
******.**
采购人需求描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塔城市本地供应商,且从事蔬菜、调料、粮油等副食品供应三年以上。 *.按照要求提供主要食材报价单(具体面谈)。
供应商需求响应:-
报价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