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公安武清分局泉州路派出所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天津市 | 武清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19-07-08
预算金额:705.6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19-07-09
投标截止时间:2019-07-13
项目名称:公安武清分局泉州路派出所改造工程
联系方式
022-********
联系人:张**
招标人
022-********
联系人:王*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津建交武清施工[****]****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公安武清分局泉州路派出所改造工程 已由 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审批局 津武审批投资[****]***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区财政投资:***.****万元 ,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誉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公安武清分局泉州路派出所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 工程建设地点:武清区建设北路*号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公安武清分局泉州路派出所业务用房进行屋面防水改造工程****平方米,外墙粉刷工程****平方米,内墙粉刷工程*****平方米,更换雨水管***米,门窗***樘、栏杆***平方米、卫生洁具**套,安装窗帘盒及不锈钢窗帘轨道***米、大理石窗台板***平方米、吊顶****平方米,铺设地面砖****平方米、墙面砖****平方米;同步实施水电配套设施改造工程。本标段投资额约***.*万元
*.* 计划工期要求:****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 资格: *.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本项目应配备:(*)正项目经理*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以发证时间为准),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项目负责人*名,由正项目经理兼任,并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技术负责人*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并具有*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以发证时间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投标报名方式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报名。
*、 资格预审方法
*.*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年 * 月 * 日 至 **** 年 * 月 ** 日。
*.*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年**月**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 时 ** 分 至 ** 时 ** 分, 下午 ** 时 ** 分 至 ** 时 *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武清区黄庄街泉昇佳苑西区**号楼*** 获取文件。
*.* 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招 标 人: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杨建全(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泉发路*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张玉龙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誉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毛庆丰(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黄庄街泉昇佳苑西区**号楼
邮政编码:****** 联系人:王娅 电话:***-********
传  真:***-********
日期:**** 年 * 月 * 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武清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          受理负责人:张玉龙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泉发路*号

天津市武清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刘晓熙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sina.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武清区市民服务中心***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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