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桑植县公办学校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桑财采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桑植县公办学校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年**月**日 **:**
延期开标时间:****年**月**日 **:**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的附表*.*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
序号 |
评标因素(分值) |
评标标准 |
|
* |
商务评价项 (F=***分) |
供应能力 与保障 (**分) |
*.投标人有肉类加工设备*台及以上的计*分,*台及以下的计*分(提供设备照片和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没有或未提供的不计分)。 |
现修改为:
序号 |
评标因素(分值) |
评标标准 |
|
* |
商务评价项 (F=***分) |
供应能力 与保障 (**分) |
*.投标人有肉类加工设备*台及以上的计*分,*台及以下的计*分(提供设备照片和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没有或未提供的不计分)。 |
(二)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公开招标)的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现修改为: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三)请各位潜在投标人在“全省工程、政采电子交易平台”中获取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桑植县教育局
(*)地 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
(*)联系人:龙先生
(*)邮 编:******
(*)电 话:***********
(*)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君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武陵山大道吉大安置小区**号
(*)联系人:丰才娟 李兰
(*)邮 编:******
(*)电 话:****-******* ***********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