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翠华镇汤郎箐村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创建项目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万元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禄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备注: | 无 |
建设单位: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翠华镇人民政府 | 经办人: | 李朝阳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经办人: | 吴超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标段编号: | GC********************* |
标段名称: | 翠华镇汤郎箐村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创建项目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 |
开标地点: | 禄劝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包含但不限于:*、*栋商业楼建设,建筑面积****.**平方米;*、“羊汤锅”餐厅及售票中心建设,建筑面积***.**平方米;*、具有苗族文化元素风貌的小商铺**间,共***.*平方米;*、新建*座公厕,建筑面积**.**平方米;*、室外附属工程及风情街污水处理等。具体以经审核通过的施工图纸所示范围的全部施工内容为主,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翠华镇汤郎箐村委会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建筑工程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业绩要求: | 业绩个数不小于*,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合同签订时间不小于****-*-*,业绩内容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
其他: | (*)本项目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要求:拟派往本项目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提供近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方有效,社保证明资料须有具体打印时间]。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年至****年连续三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若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时间提供;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交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 (*)信誉要求:投标人当前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没有被处于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投标人的“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失信信息材料,由投标人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投标人没有此项失信信息的,作出声明函,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 (*)本工程实施期间未经发包人书面允许,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附相关承诺); (*)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执行《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号),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附相关承诺); (*)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证书、证件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查询,一旦发现造假,招标人有权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附相关承诺) (*)投标人应积极协调项目周边区域相关工作(附相关承诺)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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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