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津建交河东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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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
本项目河东区城市管理停车一体化项目(一期)已由 天津市河东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东审投【****】**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河东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万元,债券:*****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河东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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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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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河东区城市管理停车一体化项目(一期),建设规模为*项,河东区停车指挥中心与停车一体化管理平台工程、路侧停车泊位智能化建设工程、桥下空间停车场智能化改造工程、既有路外公共车场智能化改造工程、智能停车诱导系统建设工程、智能充电桩建设等;,总投资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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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地点:河东区行政区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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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河东区城市管理停车一体化项目(一期),招标范围:河东区城市管理停车一体化项目(一期)招标范围:河东区停车指挥中心与停车一体化管理平台工程、路侧停车泊位智能化建设工程、桥下空间停车场智能化改造工程、既有路外公共车场智能化改造工程、智能停车诱导系统建设工程、智能充电桩建设等;中标单位负责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总投资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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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要求:****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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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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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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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其他资质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名,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职工;(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正项目经理兼任);(*)设计负责人 * 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证书;(*)施工项目部人员:①正项目经理*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正项目经理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正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②副项目经理*名(施工副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③项目部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质要求:(*)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 * 家,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参加本标段投标,,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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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确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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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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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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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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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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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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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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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时**分 至 **时**分, 下午 **时**分 至 **时**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文件时还须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确认单;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携带上述资料及联合体协议。 获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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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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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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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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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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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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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天津市河东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公章)
法定代表人:
王林(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北十五经路*号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陈晓光 电话:
***-********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刘颖(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号*号楼*层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杨福田 电话:
********-**** 传 真:
********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河东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河东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陈晓光 电话:
***-********传真:
***-********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北十五经路*号天津市河东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
孙涛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
河东区七纬路***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