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厦门国际创新智慧产业园(****P**地块)二期部分用地整体招租 | ||
部分材料下载 | 《招租方案》《招租标的清单》《办理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 ||
信息披露时间 | 自****-**-**起至****-**-**止 | 项目状态 | 公告中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 ||
联系电话 | ************** |
本招租方拟出租下列资产,根据本招租方所属监管地区国有资产出租的相关规定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修订印发的通知》(厦国资产[****]***号)等规定,在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公开披露信息,现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招租已按招租方所属监管地区国有资产出租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涉及需要进行内部公示的,已向本企业职工进行公示,听取了职工意见。
*、上述内容及所提交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完整,无隐瞒或遗漏应披露信息,如有不实,我司将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
*、本招租方委托厦门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保证金并结算相关交易费用。中心对意向承租人提交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仅作表面的核对,产权交易中心基于意向承租人的保证将有关资料转达给招租方,招租方将自行对意向承租人的身份及其他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对交易合同的签订或履行可能存在的风险自行进行评估和判断。
*、本招租方保证各意向承租人均可到标的现场了解标的情况。在信息公告发布后不撤回上述标的,否则将向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支付合同期租金底价的*%作为赔偿。
*、本次招租标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可以出租,本次招租行为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及批准程序。
本招租方保证遵守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 详见招租方案(点击打开) | ||
招租底价(万元) | 详见招租标的清单 | 招租期限 | 详见招租标的清单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详见招租标的清单(点击打开) | 保证金(万元) | 详见招租标的清单 |
公告期限 | ****-**-**起至****-**-** | ||
竞价方式及受让方选择的相关评判标准 | 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承租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承租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但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企业法人。*、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与:(*)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被国资委、市政集团列入不诚信负面名单的;(*)拖欠厦门市政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范围内资产租金或相关费用的,且至本次招租项目信息发布前尚未交清的;(*)与厦门市政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范围内资产涉及纠纷,且至本次招租项目信息发布前纠纷尚未解决的;(*)属于污染型企业、或从事危化品生产和储存的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承租人须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详见招租方案附件一)。 | ||
租金价款是否含有其他需承租人承担的费用 | *、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佣金和交易鉴证费由承租方承担。*、详见合同及招租方案。 | ||
信息披露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的处置方式 |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
其他披露事项 | *.租期内,由于政府等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因公益事项、重点招商项目需要、地块收储、土地出让、土地划拨或划转,以及因前述原因引起招租方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或其他政府方面的要求)造成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承租方应无条件退租。承租方在租赁场地内的相关构筑物、搭建、装饰装修等由承租方自行拆除并承担相应费用,招租方不予赔偿,承租方对此无异议。*.租赁场地为厦门国际创新智慧产业园二期工程建设用地,该工程将在高崎机场关停后开工建设,此情况承租方应充分知晓。若租期内高崎机场关停,招租方有权提前**日向承租方发出书面收回通知,承租方应在收到通知后无条件退租,承租方在租赁场地内的相关构筑物、搭建、装饰装修等由承租方自行拆除并承担相应费用,招租方不予赔偿,承租方对此无异议。*.承租方应自行处理好与周边相毗邻的其他区域的边界,不得影响其他区域使用。如因承租方原因造成影响的,承租方应自行处理、协调,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因此给招租方造成损失的,招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租赁场地为厦门国际创新智慧产业园二期工程建设用地在高崎机场关停前进行临时出租,承租方保证在租赁场地内不新建建筑物,原则上不进行较大投入的改造,不作为建筑垃圾堆放、汽车销售或维修服务、餐饮作坊、商铺及纸皮垃圾、报废车辆或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废旧回收等用途,不得在租赁场地内经营、加工具有污染环境的项目和存储、堆放易燃、易爆、放射性污染及其他危险的物品。若承租方坚持投入资金新建或改造的,应事先提交方案并获得招租方书面同意,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还需自行办理政府相关部门的报批、报建手续,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新建或改造,所产生的一切责任、义务和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招租方无关,招租方对承租方不承担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未经招租方书面批准,未经正规报批报建手续,承租方擅自新建或对租赁场地或场地内原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改造的,承租方应自行负责恢复原状,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无论是本次租赁前场地内已有的建筑,还是租赁合同签订后新建、改造的建筑,不管该建筑的设计和规划方案是否经过招租方书面同意,以及是否经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对承租方的资金等投入,招租方概不负责任何补偿或赔偿,且若因此造成招租方损失的,招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
意向竞租人应对招租方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愿购买该交易标的的,请于登记期间(即“意向登记、网络竞价(拍卖)登记期间”)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我中心查阅相关资料、向我中心缴纳保证金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我中心有权不予办理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手续时应提交中心规定的材料,且缴交的保证金须经中心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即保证金到账在中心网银上显示的交易时间须在登记截止时间前),缴款凭证应注明报价人姓名或名称、登记标的并加上“保证金”字样(例:“张三,闽D****车辆转让保证金”),如未注明的应现场注明。同时登记多个标的的,应分别缴交每个标的的保证金,一般不合并缴交。中心向意向竞租人开具书面登记回执后方表示意向竞租人办理了登记手续。具体交易条件以规则及合同中所述为准。委托他人办理登记手续的,应提交中心认可的授权委托书(中心统一格式)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中心认为该委托需公证的,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须由受托人签字并提交原件核对。
(重要提示:请各意向人尽量提前办理登记手续,建议不要在登记截止当天办理登记手续。)
地址:思明区展鸿路**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十八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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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产权交易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