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呼和浩特市社会福利院对社会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代理机构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社会福利院示范性老年公寓公建民营及资产评估项目比选招标代理公司
*.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服务周期:根据采购人采购需求开展招标代理工作,从签订代理服务合同至本项目采购结束。
*.服务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要求。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比选内容:呼和浩特市社会福利院示范性老年公寓公建民营及资产评估项目比选招标代理公司
*.比选原则:通过本次比选,遴选*家社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呼和浩特市社会福利院示范性老年公寓公建民营及资产评估项目比选招标代理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开标后资格审查时,竞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无须竞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查询)
*.开标后资格审查时,竞标人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完成代理机构入库登记,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无须竞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查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竞标。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提供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注: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获取时间: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呼和浩特市社会福利院*号楼*楼***(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昭乌达路南口民政福利园内)
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单位预留电子信箱发送比选文件)
本次比选文件的售价为 * 元人民币。
截止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社会福利院*号楼*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昭乌达路南口民政福利园内)
本次比选公告在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联 系 人:杨溢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