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商标顾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商标顾问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1.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商标顾问服务项目。
4.项目编号:
(1)平台项目编号:E3700000002001225001;
(2)招标人编号:SDZYGKZB-2025-005;
(3)招标代理机构编号:SHZB2025-099。
5.项目性质:本项目为非依法招标项目。
6.项目类型:服务类
7.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8.实施地点: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商标业务发生地。
9.项目主要内容:为招标人提供全球范围内的商标、著作权等顾问服务,并代理相应业务,包含商标顾问咨询和境内外商标业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10.最高投标限价(含税):
(1)本次招标最高投标总价限价(含税、人民币,三年):2260114.2元,其中商标顾问咨询费315000元,境内商标基础业务537198.3元,境内商标案件业务853252.7元,境外商标业务554663.2元。
(2)服务项目及最高投标单价限价明细表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超过最高投标总价限价或最高投标单价限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1.本项目是否划分标段:否。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投标人是从事商标代理的专业机构,必须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商标局备案证明。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交叉持股关系的不同单位;(2)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高管、备案联络员、项目管理成员、被授权人、联系人相同的单位;(3)不同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亲属关系的不同单位。
上述情况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骗取中标和经济刑事案件;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7.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有效期内)”(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8.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中烟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有效期内)”。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2年2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资料。
1.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报名)时间及途径: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3月6日。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进行注册。
3.注册完毕后,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项目确认,第一步:在业务管理项中“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填写信息;第二步在“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中选择对应标段进入领取页面,点击“下载招标文件”进入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单位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在登录页面点击右下方CA办理指南,下载说明进行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4.系统技术支持:0531-51778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