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万吨食用菌生产加工项目配套道路及附属工程(沟渠改线)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年产*万吨食用菌生产加工项目配套道路及附属工程(沟渠改线) |
||
项目编号 |
cznqgc******-*** |
||
招标人 |
名称 |
滁州市菌丰食用菌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南谯政务新区*号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田田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滁州市南谯区花园东路***号*楼西***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周工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联合体牵头方:绩溪县长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方:安徽三远建设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价(元) |
********.** |
||
项目经理 |
姓 名 |
方铭 |
|
证书名称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 |
||
工期(日历天) |
不高于*** 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业绩 |
/ |
||
奖项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芜湖鑫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价(元) |
********.** |
||
项目经理 |
姓 名 |
戴斌 |
|
证书名称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不高于*** 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业绩 |
/ |
||
奖项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路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价(元) |
********.**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 名 |
刘广 |
|
证书名称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湘****************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不高于*** 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业绩 |
/ |
||
奖项 |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执行《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滁公管〔****〕*号,以及补充文件滁公管综〔****〕**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标准,以最高限价(控制价)计算 |
||
代理费相关费用 |
*****.**元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下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安徽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南谯区花园东路***号*楼西***室,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南谯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并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dfe***-d***-*f**-ad**-****e*ed*f**.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bd*fea-dfd*-**e*-b**f-ad*de*e**da*.html)递交至滁州市南谯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号房产大厦二楼两区办公室,联系电话:****-*******。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提起投诉日期; (*)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