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汕尾城区华师附中通信基站站址租赁协议采购方案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年汕尾城区华师附中通信基站站址租赁协议采购方案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为满足汕尾城区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汕尾学校覆盖需求,拟采购****年汕尾城区华师附中通信基站站址租赁协议项目。【说明:主要描述采购产品/服务名称和数量。】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为充分发挥资金效益,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采购工作有效性和效率,根据根据省公司《关于印发中国电信广东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电信粤[****]***号)和市分公司关于执行采购实施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年汕尾城区华师附中通信基站站址租赁协议项目采购,该服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本次采购需求拟采用单一来源谈判的采购方式,向汕尾市弘扬教育有限公司采购。
。【说明:采购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主要参考《招标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描述。】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汕尾市弘扬教育有限公司。【说明:填写供应商名称。】
四、公示媒体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共*天。【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联系人:徐继航
电话:***********
邮箱:***********@***.cn
地址:汕尾市区汕尾大道南邮电综合大楼
邮编:******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章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