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内容:原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条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现更正为与招标公告合同履行期限:(招标人下达任务后,根据工作进度提交,并达到业主要求)一致内容。
*.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源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西宁大路****号
联系方式:张楚****-*******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东吉街一委二十组***幢***(市社保局北侧)
联系方式:李宴鑫****-*******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宴鑫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