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黄庄镇北里自沽村小唐庄鱼池226亩鱼池经营权
其它公告
天津市 | 宝坻区 发布时间:2023-03-14
项目名称:宝坻区黄庄镇北里自沽村小唐庄鱼池226亩鱼池经营权
项目发布区域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北里自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黄庄镇北里自沽村小唐庄鱼池***亩鱼池经营权 |
挂牌价格 |
****.**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需缴纳电费、卫生、秸秆焚烧押金共计*万元,待合同终止后退还押金。 *、签订合同时交清承包费。 *、承包的鱼池只能用于淡水养殖,不得植树取土等活动,如承包方有违反规定的行为,终止合同,押金不予退还。 *、承包方在投标前需到现场实地勘察并接受鱼池台面的现状,对所承包鱼池没有异议。水费、电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方负责,发包方不保证水源、电源。有电的鱼池按现有电力设施发包,合同期内如有损坏由承包方自行解决,费用自付。 *、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不得私自改变现状。如需对鱼池进行施工改造,应征得发包方书面同意后进行施工,如私自施工,合同自动解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承包费及押金不予退还。 *、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集体或相关部门进行勘察、施工或占用等项目,必须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赔偿,赔偿款归各权利人所有,如承包方不同意,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合同自动解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自动施工、购置的建筑、设备等承包期满前由承包方自动拆除,如不拆除,无偿归集体所有。 *、小唐庄鱼池***亩为*.*.*.*.*.*.*号坑。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人员或法人 |
转出用途 |
渔业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阶梯价 |
** |
挂牌期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