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年度、****年度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熊志红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 | 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湾仔街道景秀二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珠海市市辖区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软件园路*号教学区*#三层***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 | 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文件.docx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L****-FW**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年度、****年度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合同包(*)、合同包(*)、合同包(*)的投标报价作如下说明:
系统中的投标报价按采购包的预算金额填报。服务费按约定计费方式结算,约定计费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条款。最终中标的服务机构将在合同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内为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提供相应服务,具体项目及委托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注:(*)供应商一旦参与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招标文件中合同约定的付费标准计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没有经济价格得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照所投采购包对应的预算金额进行填报,若投标人没有按照相应预算填报,将影响结算上限,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无
名 称: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湾仔街道景秀二路***号
联系方式:*******
名 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市辖区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软件园路*号教学区*#三层***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志红
电 话:****-******* ***********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