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青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包头市青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购买城市市容管理人员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预审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 青山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0-12-07
项目编号:包采磋〔2020〕5123号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0-12-18
投标截止时间:2020-12-18
开标时间:2020-12-21
项目名称:包头市青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购买城市市容管理人员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 |
包头市青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购买城市市容管理人员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QSCG****-Z***-F*** |
采购目录: |
服务类\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评标方式: |
纸质评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条的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资格的企业; (*)参标单位必须具有公安局备案的保安经营许可证; (*)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开标时必须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法定代表人及单位行贿案件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有行贿记录或未出具查询结果的视为无效投标,将予以拒绝; (*)截至开标之日,经“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评标委员会以评审现场查询记录为准;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
工作时间 |
上午*:**~**:** 下午**:**~**:**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劳动路**号市民大厅C座*楼***室 |
采购文件售价(元):
包号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A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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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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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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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青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中心集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
采购人联系人: |
方瑞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包头市青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劳动路**号市民大厅C座*楼***室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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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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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青山区政府采购办 |
项目负责人: |
李卉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采购文件: |
包头市青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城市市容管理服务.docx |
项目预算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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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明细清单 |
******** |
服务 |
人 |
***.* |
采购保安服务项目范围及要求 一、服务期限、人数及要求(一)服务期限*个月。(二)服务岗位***个,可调配工作人员保证***人以上,可轮岗,所有岗位全天工作*小时。(三)招标金额为*******元,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四)参标单位必须具有公安机关备案的保安经营许可证。(五)上岗人员全部参加工伤保险、人身意外险。(六)上岗人员由用人单位与保安公司双重管理,上岗人员服装、装备由保安公司提供。二、保安队伍要求(一)严格落实保安人员政审制度。要求保安人员仪表端庄、品德兼有、政历清白,无不良嗜好、无犯罪前科。(二)上岗人员年龄在**周岁以下,所有人员上岗前提供身体健康证明,不得录用身体有重大疾病、残疾人员。(三)上岗人员要经过岗前培训,并取得从业上岗证,否则不准录取。(四)如遇突发事件,保安队伍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统一安排。(五)上岗人员如发生意外,后续相关事宜由保安公司负责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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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青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包头市青山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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