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剧场灯光、舞台、音响设备政府采购项目衡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剧场灯光、舞台、音响设备
其它公告
湖南省 | 衡阳市 | 衡山县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0-12-10
项目编号:山财采计[2020]000127
项目名称:衡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剧场灯光、舞台、音响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公告发布时间:****-**-** **:**:**原文链接地址
一、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山财采计[****]******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衡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剧场灯光、舞台、音响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年**月**日**:**
四、更正事项: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五、更正内容:投标总报价、安装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评分标准内容
原评分标准表:
项目 |
计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报价部分 |
投标总报价 |
**分 |
以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的平均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 ** 分。其他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调整/投标报价调整)×价格权值×*** |
技术部分 |
安装、实施方案 |
*分 |
根据实施方案与技术措施是否符合用户的实际需求,满足本项目的具体要求,组织管理、进度计划、供货计划、安全施工及安装、调试、整体验收具有有效的针对性,分三档次计分:优计*分;良计*分;一般计*分,不提供不计分。 |
商务部分 |
售后服务 |
*分 |
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售后服务方案全面性、合理性、有针对性地制定及售后服务承诺进行横向比较,优的计*分,良的计*分,一般的计*分。 |
现更正为:
项目 |
计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报价部分 |
投标总报价 |
**分 |
参照财库[****]***号文件规定,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按有效投标单位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分,其他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根据“财政部令第**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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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
安装、实施方案 |
*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是否满足本项目的具体要求评分,主要参考指标包括组织管理、进度计划、供货计划、安全施工及安装、调试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有缺漏项,欠合理的,每处扣*分,扣完为止。 |
商务部分 |
售后服务 |
*分 |
根据投标人或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响应体系和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完备性评分,主要参考指标包括质量保证期限、维修响应时间、售后服务场所地理位置的远近、本地化售后服务机构人员配置情况(需提供参保证明)、配件储备情况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每处不合理扣*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 |
六、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衡山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解放南路***号
联系人:符慧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衡阳福昌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衡阳市高新区芙蓉路**号科创智谷****室
联系人:周亚军
联系电话:****-******* ***********
*、监督管理部门:衡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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