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JZCG-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普法中心、办案和技术用房家具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
“企业实力(**分):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认证的主要产品至少包括:木制台桌类、钢木桌类、木制柜类、金属质柜类、石桌类、布艺沙发类、皮座椅类、布艺办公椅类、塑料椅凳类、塑料柜类。齐全得**分,每缺少*项扣*分;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人类工效学(家具)证书,且认证的主要产品至少包括:桌类、椅类、柜类、沙发类。齐全得*分,每缺少*项扣*.*分;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且认证的主要产品至少包括:木家具、软体家具、金属家具、塑料家具、石材家具,齐全得*分,每缺少一项扣*.*分。
注: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上传,不提供不得分。若发证机构的认证产品描述有差异,但实为同种产品即可。”
现变更为:
“企业实力(**分):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认证的主要产品覆盖类似以下产品:序号*阅览椅、序号*餐桌、序号*餐椅、序号**餐椅、序号**办公椅、序号**培训椅、序号**沙发、序号**主席台。齐全得**分,每缺少*项扣*.*分;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人类工效学(家具)证书,且认证的主要产品至少包括:桌类、椅类、柜类、沙发类。齐全得*分,每缺少*项扣*.*分;
注: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上传,不提供不得分。若发证机构的认证产品描述有差异,但实为同种产品即可。”
更正日期:****-**-**
请已下载“投标文件模板”的供应商重新下载模板制作投标文件。
*.采购人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玲
电话:****-********
*、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普法中心、办案和技术用房家具项目质疑答复
*、JSZC-******-JZCG-G****-****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