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和分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及劳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四川省 | 成都市 | 龙泉驿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10月17日
项目编号:N5101122024000401
预算金额:580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4-10-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6
开标时间:2024-11-06
项目名称:龙泉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和分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及劳务服务项目
联系方式
028-********
联系人:未*
单位: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龙泉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
028-********
联系人:未*
单位: 四川蓉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龙泉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和分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及劳务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

项目名称:龙泉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和分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及劳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采购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电子证书》。【提供证书(电子证书)原件扫描件或清晰可辨认的图片,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电子证书》。【提供证书(电子证书)原件扫描件或清晰可辨认的图片,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 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 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 渠道。

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二、本项目备案编号为:********************[****]*****

三、监督部门:成都市龙泉驿区财政局:***-********

四、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整(**包:***.*万元;**包:***.*万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龙泉街道办事处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滨河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蓉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号中物国际*号楼***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

四川蓉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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