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职工之家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粤港澳职工之家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已由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广东省总工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名称:粤港澳职工之家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园横路* 号,东临挹翠路,西临东园路,北临湛塘路,南临广舞台二马路。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对东园横路*号东楼进行改造,涉及改造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占地面积约 ****平方米,高度约**.*米,层数为地上**层,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拆除工程、结构加固工程、外立面改造、天面装饰改造、室内装修、电气、智能化、给排水、消防、空调通风等安装工程以及供配电工程、电扶梯更换、室外工程改造及其他工程等,改造后作粤港澳职工之家使用。项目通过对东楼进行修缮改造,打造一个集教育培训、技能提升、互助保障、心理咨询、文化宣讲和娱乐健身等多功能的粤港澳大湾区职工服务阵地。(以上建设内容和规模最终以政府主管部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计划工期:项目总实施期预计为** 个月,其中设计工期为签订本项目合同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建设期(含施工阶段和竣工阶段)为** 个月(以项目实际为准)。为确保项目能按时、按质建成投入使用,建议合理安排建设工期,由于项目报建审批程序较多,工作量较大,建议做好统筹规划,保证项目能按期竣工验收。
*.*招标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
*.*.*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保修,配合发包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配合发包人的审计和审计的调查、项目建设阶段全过程的综合协调等工作(具体以设计、BIM服务任务书和合同约定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合同、项目管理要求、项目设计、BIM服务任务书等附件资料。
*.* 承包方式: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有关资料及说明等对本项目实施工程总承包:包设计,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通水、包通电、包通燃气、包通讯、包移交、包结算、包创优工程(如有)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及移交档案、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包保险、包竣工图编制(须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包控制投资、包报批报建等]。合同价款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计价和结算。
*.* 质量标准:
*.*.*.设计标准和要求(设计文件编制及限额设计目标):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和要求(施工质量及项目成效目标):符合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合格等级;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率***%,项目所涉及的政府专项验收全部通过,单位工程一次竣工验收合格,质量等级评定合格。
*.*前期服务机构:
(*)可研编制单位: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概念方案设计及选址咨询:/
(*)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放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万元。((*)工程设计费按设计部分中标价总价包干,含BIM技术应用费;(*)工程施工费实行: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暂列金额部分)以经审查确认的施工图、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依据,按中标下浮率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暂列金额部分按实结算。)
投标人未按要求报价或投标报价(含投标总报价、建安工程费报价、设计费报价)超过上述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
*.**投标经济补偿:本项目不设置投标补偿,投标费用自理。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单位代表联合体授权)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企业资质证书:
*.*.*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任意一项: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④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资质的要求。
注:①工程设计资质内容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号)填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号)的要求设置。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号,详见链接:
************************************************************)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同时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工程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设置。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如结构加固改造、玻璃幕墙设计改造、室内装修等不得分包。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施工任务方)注册,并在投标人单位(同前)购买社保一个月以上(要求提供****年**月社保)。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号),自****年*月*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方)单位注册,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并在投标人单位(同前)购买社保一个月以上(要求提供****年**月社保)。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号)确定。
*.*.*施工技术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并在投标人单位(同前)购买社保一个月以上(要求提供****年**月社保)。
*.*.*专职安全员(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注: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号),在****年**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年**月*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允许联合体投标,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对应任务单位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兼任。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准)。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信息档案)。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不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承诺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时间内,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全流程电子化资格后审方式。
注: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日。
*.*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公布的为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
招标人应综合考虑节假日因素,合理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时间,如遇春节、五一、十一等长假,建议招标人结合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备标期。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截止时间: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u盘时间:,递交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公布的为准。电子光盘或u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或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开标开始时间:,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公布的为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和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招标人不得随意增加内容大致相同格式有细微差别的投标文件格式,不得随意增加签字、加盖实物印章等内容,避免因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或细微的格式错误引起投标文件被废标,增加投标人负担,影响招标投标活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网址:**********************)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等法定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出让投标资格的;
(*)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
(*)存在行贿情形的;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和施工;严格控制每阶段投资目标,确保批复设计概算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不超《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相应总金额、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总金额不超批复的设计概算相应总金额及建筑安装工程费的中标金额、结算总金额不超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总金额,若结算总金额超出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总金额,超出部分发包人将不予支付。
*.*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登记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招标人:广东省总工会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南东园横路*号广东工会大厦
联系人:潘奕君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路***号金鹰大厦*楼
联系人:巫奕健、彭智杰
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号*楼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总工会
联系人:潘奕君
电话:********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南东园横路*号广东工会大厦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名称:广东省总工会
招标代理名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东省总工会、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三)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四)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五)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八)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九)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一)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二)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三)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建规字〔****〕**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穗建筑〔****〕***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如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需单独列明。)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承诺,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十二、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施工负责人签字: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企业公章)
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需签字。若为联合体,声明企业包含联合体各单位,由联合体主办单位盖章即可。
附件二:(参考格式)
联合体工作协议
[主办方单位名称、成员方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主办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联合体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投标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本协议需填妥并由联合体各方按格式共同盖章和签字后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