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号)等相关要求,现将山东辉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高性能部件激光增材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高性能部件激光增材修复项目
项目地点:山东省潍坊高新区樱前街以北、高四路以东
项目概况:项目拟租赁潍坊航空航天产业园二期*#厂房,计划采购激光熔覆设备、打磨设备、热处理炉、荧光检测线等设备,建成后将具备航空发动机系统多型零部件再制造能力,燃机零件再制造能力及航空航天核心部件检测能力,项目达产后预计每年可加工叶片等工件****余件。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山东辉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工
联系电话:***********
三、环评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山东誉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以下链接可获取公众意见表。
"*************************************************************************>https://www.mee.gov.cn/xxgk****/xxgk/xxgk**/******/t********_******.html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基本态度;对环境影响评价编写中应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的相关要求和建议等。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发表意见时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请尽量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公众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为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年**月**日至****年**月**日,在环评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八、公众发表意见的征求范围
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居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关心项目建设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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