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中,附加合格条件审查内容及标准,“六、企业业绩(满分*分),评审标准为:在满足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业绩,加*分,分数加满为止。”现将上述内容修改为与资格预审文件一致。修改后的内容为:“六、企业业绩(满分*分),评审标准为:申请人每提供一个类似业绩,加*分,分数加满为止。类似业绩:符合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