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华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受淮河能源控股集团鄂尔多斯市华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 拟对鄂尔多斯市华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选聘律师事务所委托服务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现将拟采购的项目及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原因进行公示。
名称 | 型号规格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选聘律师事务所委托服务 | * |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西部煤电集团职工代理案件存在法律障碍,因该案件专业性较强,公司法务人员储备相对薄弱,案件诉讼能力不足,无法满足诉讼需要。依据《华兴公司服务采购管理办法》(鄂华兴能字〔****〕*** 号),该项目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条件。为深入查明准格尔旗法院作出的内蒙古准电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华兴公司合同纠纷案件(案号:(****)内 **** 民初 **** 号)诉讼事实原因,提供充分客观
根据《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服务非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第五条:“(七)列入不适宜招标服务类项目目录中建议采用单一来源 采购方式的;”,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供应商名称: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正大中心北塔**-**层
公示期限:****-**-** ~ ****-**-**
任何供应商、单位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鄂尔多斯市华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许姣
联系电话:#招标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com
鄂尔多斯市华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