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号)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号)有关要求,现将《江西华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厂房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公示期**天,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间如对报告内容有异议的可及时反馈至项目组联系人员,反馈意见需以书面材料提出,依据事实写明所提意见,并注明个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我单位将及时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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