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兴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五河县恒信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五河县城南及老城区城市更新一期项目市政道路设计(项目编号:JG****-Z**-***)进行邀请招标。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 **楼会议室公开开标,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投标单位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安徽省兴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招标人:五河县恒信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楼
电话:***** 登录查看更多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兴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号楼***-***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