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决定对湖南航天康达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康达公司”)启动预重整,并于****年**月**日依法选定湖南均益破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现根据航天康达公司预重整工作需要,管理人拟通过竞标方式选聘项目审计机构,审计机构的工作范围及选聘条件如下:
一、待审计公司名称及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金定
注册资本:*****万
住所: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南洲镇经济开发区西创产业园*栋***号
成立日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制造;卫生陶瓷制品销售;家具零配件生产;家具零配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陈金定(**.**%),谢久德(**.**%),王英(*.**%),郑清萍(*.**%)
截止公告发布日,管理人所掌握的航天康达公司名下主要资产为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在建工程等,具体以实物资产情况为准。
二、审计工作范围:
*.对航天康达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情况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财务审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审计航天康达公司股东的出资及实缴情况,有无抽逃出资和转移资产问题;
(*)审计航天康达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的固定资产、对外股权投资、无形资产、所有者权益等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审计航天康达公司与关联企业有无财务独立性,是否构成财产混同;
(*)审计航天康达公司负债情况,对债权申报资料、职工债权情况、社保费用缴纳情况进行实质核查并出具债权核查情况表;
(*)审计航天康达公司资金收支流向、资产处置情况,发现账面资产和实际盘点资产不一致的原因;
(*)核查航天康达公司及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具有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非正常收入、侵占公司资产、私分资金和套取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审计资产情况,对每笔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的形成和依据进行说明,并将合同、财务凭证、确认函、欠条、决算书、权属文件等能够证明应收款项(资产)存在的依据文件整理成独立的文档,移交给管理人,供管理人清查追收;
(*)航天康达公司与关联企业/人、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资金流向、用途、盈亏等情况;
(*)人民法院对航天康达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前一年内,航天康达公司是否有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的情况;对航天康达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前六个月,航天康达公司是否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情况;以及航天康达公司是否有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虚构债务或者不承认真实债务的情况;
(**)航天康达公司的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发表审计意见。必要时,在审计报告中作特别披露。
三、审计期限及承诺
审计机构需承诺在债权人会议召开前**日或管理人要求的时间内出具审计报告(第一稿),逾期未出具相关审计报告将在报价基础上下浮**%收取审计费用。
四、选聘条件:
(一)审计机构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具有相应的审计资质,并入选湖南省法院****-****年度司法辅助对外委托鉴定类专业机构名单;
*、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且从事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最近*年内没有与审计工作相关的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审计机构在湖南省成立*年以上,且近*年办结过破产审计案件不少于*件;
*、审计机构在本年度内已参加了执业责任保险;
*、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回避情形,且不存在以下利益冲突情形:(*)与航天康达公司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在人民法院受理预重整申请前三年内,曾为航天康达公司提供中介服务;(*)可能影响中介机构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二)审计机构应当主动承诺以下事项
*、可以同时投入*名以上注册会计师和*名以上专业会计人员全面配合管理人开展工作。
*、根据管理人的要求配合完成债务核查、财产调查、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就相关专门问题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以及在管理人规定期限内完成管理人指定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审计费用的计费基数之资产总额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管理人合理认定的金额为准,最终审计费用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确认为准。
*、鉴于预重整项目的特殊性,审计机构应当垫资开展工作,并应先行出具相关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以及配合管理人完成各项债务核查、财产调查等工作。在进行本次审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审计机构自行承担。审计费用将在财产分配时予以支付。
五、审计机构对本案的咨询
有意向参与本案遴选的审计机构,可与管理人联系了解有关情况。申报机构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审计机构选聘项目申报书,至少应包括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工作业绩(破产审计业绩)、参与本次审计工作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简历、针对本案的工作方案和报价方案;
(二)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执业资质证书和上年度通过有关部门年检的相关证明;
(四)机构信誉及业绩证明材料;
(五)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本机构及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近三年内没有为航天康达公司提供过相关中介服务;
*.开展工作时,坚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保证出具的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按照法院、管理人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审计报告;
*.列席债权人会议并接受法院、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的咨询,负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
*.最终报酬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工作量,接受法院和管理人的调整。
报名时间:****年**月**日下午**点前;
管理人联系人:夏磊,***********
湖南航天康达塑胶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