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红塔区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XHK****-***)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红塔区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红塔区税务局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采购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负责为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红塔区税务局提供餐饮服务,内容包括为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红塔区税务局职工提供早、中、晚餐及加班餐食制作,其他餐食制作;负责食堂场所的餐饮设施设备维护、餐具清洁消毒、卫生管理、餐厨废弃物的处置及日常安全检查等服务(不含食材购买)事项,用餐人数约 ***人,就餐形式以自助餐为主(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范国: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红塔区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红塔区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来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年)任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其他财务状况说明)。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器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月至今任意连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个月的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净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年**月**日**时**分到****年**月**日**时**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证书(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代理公司留存: ①营业执照 ②《食品经营许可证》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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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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