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名石、校门标识等更改项目采购公告
结合学校本科建设的需要,为满足学校校园文化建设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根据宣传部的建设方案和需求,由财务与资产管理处面向社会邀请符合条件的供货商参加本次校内招标采购活动。
采购招标的基本信息:
一、采购项目名称:校名石、校门标识等更改项目。
二、采购预算:**万元,学校自筹资金。
三、采购文件获取时限: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分止。
四、报名条件:具有小规模及以上资质企业。
五、采购文件数量:一份正本五份副本
六、公告期限:*个工作日
七、提交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年*月*日**时**分止,地点为:长春市卫星路****号,综合楼五楼三会议室。
八、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与学校财务与资产管理处联系。
九、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技术咨询:薄老师,联系电话:****-********
****年*月**日
※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
*.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标注姓名、联系方式及QQ号。
*.标明投标项目的名称。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做成完整一份PDF格式文件,以QQ邮件发送到邮箱:********@qq.com。
※招标文件发放:
对报名材料合格供货商,*月*日**时后,学校将采购文件以“回复”的方式发送到各报名供货商邮箱中。
报名材料请仔细检查核对,报名材料不合格,不再通知,不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