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抽检服务 | ||
品目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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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高港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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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年**月**日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评标*室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晶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新写字楼*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南路***号华诚大厦B塔*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晶 |
项目概况 ****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抽检服务JSZC-******-HQGC-C****-****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HQGC-C****-****
项目名称:****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抽检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采购包*:**.******万元;采购包*:**.******万元;采购包*:**.******万元;采购包*:**.******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包一******元;包二******元;包三******元;包四******元。
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为食品安全抽检服务采购,共分为*个包,
序号 |
采购内容 |
地区 |
批次数 |
最高限价单价(元/批次) |
最高限价总价(元) |
包* |
普通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 |
新城分局 |
*** |
*** |
****** |
包* |
普通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 |
口岸分局、永安洲分局 |
*** |
*** |
****** |
包* |
普通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 |
刁铺分局、大泗分局 |
*** |
*** |
****** |
包* |
普通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 |
寺巷分局 |
*** |
*** |
****** |
注:超过限价报价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具体内容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在有效期内的CMA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是CMAF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是统一合并后的CMA证书。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
售价:*.**元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号华诚大厦B座*楼评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在磋商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因此不公开唱标。最终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成交金额可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告获得。
*.本项目按照标段确定*家检测单位。投标人可对全部标段进行投标。每个投标人累计中标标段不得超过*个。评标时,依据*标→*标→*标→*标顺序进行评标,投标人在前面标段中已经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不再被确定为后续标段的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在合同签订之前,若某个标段因质疑、投诉等事项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不影响其他标段的成交结果。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第二十一条: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家。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第二十三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最终结算价不超过对应标段的预算总价。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采购文件公告部分。
*.采购人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晶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