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抗洪抢险和水域救援类装备采购更正公告
变更公告
辽宁省 | 阜新市 | 海州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09月19日
项目编号:JH24-210900-0081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30
开标时间:2024-09-30
项目名称:阜新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抗洪抢险和水域救援类装备采购
(阜新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抗洪抢险和水域救援类装备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新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抗洪抢险和水域救援类装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修改“第三章 货物需求”技术参数(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修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年**月**日**点**分”变更为“****年**月**日**点**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需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新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阜新市海州区山中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阜新溢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新市高新园区育才馨园*#楼***-*-*门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晓婷、赵亮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