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转让挂牌公告 | |
项目编号 |
锦公产权网挂****-**号 |
项目名称 |
古塔区和平路三段**号门市部分出租 |
转让方 |
锦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
出租标的状况 |
出租标的位于锦州市古塔区和平路三段**号,权证号为锦房权证**字第********号,此次为部分出租,出租部分面积为**.**㎡,砖混结构,所在楼层为*层。 |
出租底价 |
**.*万元/年,租期*年。 |
公告期起止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展示时间、地点 |
时间:****年*月*日至*月*日 地点:标的物所在地。请意向受让方自行联系转让方进行实地踏勘。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加价幅度*.*万元整数倍 |
竞价起止时间 |
自由报价期为****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限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年*月*日**时起 |
保证金金额 |
*万元 |
交纳形式 |
按账号自行支付交纳 |
保证金账户 |
名称: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开户银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凌支行 |
保证金缴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请于****年*月*日**时前凭保证金银行交款回执到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开具保证金凭条后,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手续到***室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
保证金处置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价款。 *.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对转让方赔偿金,不予退还: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与转让方签署合同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后*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受让方须知 |
*.意向受让方自行现场踏勘,未尽事宜请于报名前与转让方沟通并知悉,参与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现状。 *.受让方应在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的*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联系人 |
赵女士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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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号 |
转让方联系人 |
王一涵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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