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年*月**日,我局拟批复《江西绿森生物燃料有限公司农林废弃物再利用项目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九江市修水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农林废弃物再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宁州镇走马村三组杨梅潭 |
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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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西瑞彼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选址于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宁州镇走马村三组杨梅潭(地理坐标为:***°**′**.***″,N:**°*′**.***″),占地面积****m*,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主体工程(生产车间、空置厂房)、储运工程(原料堆场、成品库、备用仓库)、辅助工程(办公区)、公用工程(给水、排水、供电)、环保工程(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运营后形成年产*****吨生物质颗粒燃料的生产规模,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占比*.**%。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污染防治。按“报告表”的相关内容及要求,应加强环境管理,建设相应的废气处理设施,减少物料及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破碎、粉碎、制粒工序产生的粉尘颗粒物和烘干废气(颗粒物、SO*、NOX)。破碎、粉碎、制粒工序产生的粉尘颗粒物经布袋除尘进行处理后,由一根**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经自带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粉碎、制粒工序未收集的粉尘,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参照执行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及表*中标准限值;SO*、NOX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中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排放标准。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报告表”的相关内容及要求,规范设置项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系统,严格落实对废水的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厂区周边绿化,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中旱作标准 。 (三)环境噪音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室内布置设备,采取消声、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粉尘、烘干炉灰渣和生活垃圾,均为一般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能综合利用的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须统一收集后外售至废物综合利用单位或原所有者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做到及时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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