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E**********************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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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记名投票法 |
开标时间 | ****-**-** **:**:** |
开标地点 | 无 |
开标方式 | 待定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霞浦县城区供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勘察设计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 致各投标人: 现就霞浦县城区供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补充如下: *.招标文件“第*章 投标须知”“第*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其他”中增加“**、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令第*号《宁德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设计单位应将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和措施纳入工程设计内容中,预算编制单位应按本办法规定考虑建筑垃圾消(受)纳和运输费用,并纳入建设工程概(预)算。”
注: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查看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公示栏,查看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关信息,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人:霞浦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年**月**日 |
递交时间 |